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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证相关规定:
一、学生证为本校在校学生的身份证明,必须随身携带,以便检查,不得遗失,
污损,涂改,更不得转让他人;
二、学生证于学生入学备案后发给,以后每次上课时应主动凭证报到;
三、学生证丢失,应及时持本人身份证明到招生办公室办理挂失;
四、如上课或练机后遗忘,可前往办公室询问寻找;
五、如在校外丢失的,请持本人身份证及交费凭证到办公室补办,办理补办手续
须交5元的工本费和手续费;
六、上课练机应主动出示学生证,下课时应及时领取;
七、忘带学生证,应前往办公室开具练机卡或听课证;
八、冒用他人学生证,经发现取消听课资格;
九、全部课程结束后请把学生证交回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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