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是全国普通高校设置的“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两门课程合并而成的。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改革及其实施工作的通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决定将其作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生必考的公共课程。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特点,主要是学生进行两方面的教育,一方面是进行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以及以我国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各个部门法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的教育;另一方面是进行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基本原则的思想道德教育,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为目标的人生观理论和知识的教育。
本课的教材,是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指定的《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巩献田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4月出版)。教材分两编。第一编是“法律基础”,含6章内容,其中第一章“法律概述和依法制国”与第二章“宪法法律制度”,是第一个层次,是关于法律和宪法的一般性理论知识,包括法律的本质、起源、作用、类型、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社会主义法律的一般性特点,以及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内容方面的知识。第三、四、五、六章4章是第二个层次,主要是关于行政法、经济法、环境法、民法、婚姻法、刑法等部门法的理论知识和基本内容。第二编是“思想道德修养”,也含6章。其中第七、八、九3章算作第一个层次,主要是关于人生观、理想与信念、社会主义道德等关于道理的一般性理论知识;第二个层次包括第十、十一、十三3章,主要是关于道德规范与道德品质、人际交往与人际关系、自我修养与人生境界等具体的道德知识。
学习《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具体要求是,要了解和掌握法律的概念和依法治国的基本理论,包括社会主义法律形式和内容,现象和本质、作用、制度和实施,以及地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和知识;了解和掌握包括宪法、行政法、经济法、环境法、民法、婚姻法、刑法等各部门法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增强遵守和捍卫社会主义法制的自觉性。要了解和掌握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是科学的人生观,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是我国各民族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支柱,是每个有志青年正确的奋斗目标和精神动力;了解和懂得树立科学世界观、加强自我修养,追求人生最高境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作为一门公共政治课,学习《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必须紧密联系现实生活的实际,尤其要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切实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和精神素质;作为一门考试课程,考生又必须首先理解和掌握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将其作为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全面准确地解读精神实质。社会上存在有轻视人文学科知识,轻视政治理论课的倾向。我们认为这是一种不正确的倾向。学习知识,不能只看重具体的实用性的操作知识。没有
一定的理论素养作基础,实用的操作性就成了“无源之水”;没有一定的人文知识素养,也不可能理解科学的真谛。为了通过考试,考生必须认真学习这门课程,为了全面提高自己的素质,望广大考生认真钻研这门课程。
|